用好三种角色学好枫桥经验 不断强化基层治理效能

2023-11-30 17:10 作者:郝明霞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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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20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各基层党组织可以学习借鉴的基层治理好经验好做法。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切实造福基层群众。

坚持党建引领,做好思想建设“辅导员”。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作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广泛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聚焦新时期矛盾纠纷特点,坚持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形成做到遇到矛盾纠纷,支部主动动员、各方协调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网格。同时充分发挥好榜样模范力量,将示范引领作为党建引领的有效手段,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和“学习身边榜样”系列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

坚持为民情怀,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各类民生小事有机融合起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继续苦干实干,为人民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在真听、真看、真研究中切实摸清群众的期盼和诉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和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同时用活用好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联户管理和成立村民小组等自治机制,精准合理划分网格,形成网格联户管理和党员干部包户的双重自治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规范队伍建设,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员”。要严格落实“阵地规范化、队伍规范化、业务规范化”的工作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村级法律援助体系、人民调解委员会体系,不断加强村级“两委”班子法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法治队伍。定期开展普法小课堂、入户宣讲等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点”带“面”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努力为村民群众营造主动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习惯,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供稿单位:阳泉市郊区河底镇)

【责编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