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灾难题材报道浅析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2022-12-08 12:00 作者:祝凯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网
大字号

【摘要】灾难发生后,对其报道是必要而紧迫的。媒体必须综合各种理论标准和实际情况,力争达到新闻伦理的要求,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一名媒体人,要主动履职尽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工作。作为一名编辑记者,要牢固树立靠勤勉踏实的工作,为新闻媒体工作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

灾难报道是公共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旦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对信息的了解需求是迫切的。其次,灾害的巨大破坏性使得防灾、救灾、灾后重建越来越受到重视,灾难报道可以提供重要信息。一是指导性信息。灾情报告可以提供救灾、灾区人员自救、二次防灾等指导信息,二是灾情重大时,报道重点可以放在灾民生活条件、身心创伤、灾区房屋建设等重建方面,推动政府改善受灾地区的生活环境,提高受灾群众生活质量。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最有效的方法,才能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新的成绩。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才能担当起媒体记在灾难报道中的重要使命,才能有效完成灾难报道任务,因此,如何基于社会责任感报道灾情,正是新闻界需要重视和解决的课题。

灾难题材新闻报道概述

灾难报道一般可分为两类,即自然灾难报道和社会灾难报道,自然灾难报道指报道由来自自然界的人类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因素而导致的各种灾害;社会灾难报道指报道由人为因素或各种社会矛盾而导致的重大的突发性灾难事件。

媒体对灾难进行报道,可以有效梳理、澄清灾情,让受众及时了解救灾信息,帮助灾后重建。对于不同类型的灾害,新闻报道具有不同的特征,自然灾害的报道是在及时准确报道灾情的同时,在社会上倡导救灾主题。而社会灾难新闻的报道比自然灾害新闻更为复杂。灾难的报道既要有报道条件,又要注意禁区,记者报道消息时必须知道哪里是红线,这需要有深厚的报道功力和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迅速发展迅速。广大学生也开始积极开展报刊阅读,整个中国进入积极思考的时代,灾难性事件报道也将“人”变成了报道中受灾地区的故事核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媒体开始了市场化进程,在灾情新闻报道中,媒体开始追求信息量,开始对报道内容做文章。这一时期的改革步伐并没有停止,中国的新闻报道也进一步放开。

新时期媒体报道的空间更大,也逐渐适应了多年来的市场竞争。多种媒体形式的崛起,进一步推动了灾难新闻报道的开放,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变得多样化。进入新媒体时代以来,灾情报道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辅相成,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信息高速传播的新媒体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讨论媒体如何报道灾难新闻,如何承担起其社会责任,意义重大。

灾难新闻报道媒体履行的社会责任

一般来说,灾难具有破坏性、不确定性、紧迫性和公共性的突出特点。灾难发生期间,公众处于信息饥渴状态,这时如果媒体处于失语状态,很容易为谣言提供传播空间。因此,及时满足民众的知情权是灾难新闻报道的社会责任之一。2008年春节南方雪灾,国内一批媒体深入灾区,稳定人心,提升了媒体的信誉,履行社会责任。汶川地震后,国内媒体以前所未有的报道,覆盖面儿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口碑。汶川地震几分钟后,媒体第一时间报道了地震相关准确的、动态的信息,帮助关心灾情的民众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情况,有效填补了“信息真空”。随着对舆论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主流媒体遇到灾难事件,开始采取各种措施帮助观众理性分析形式,减少恐惧,缓解焦虑,鼓舞士气。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伦理要求记者以最快的速度给受众传递最新最详尽的信息,满足受众的知情需求。但在灾难报道中,新闻工作者的职业伦理应该让位于更为普适的伦理原则——对生命和对人的尊重。因此,面对灾难新闻,新闻工作者除了肩负新闻采访的重任外,还应成为幸存者或受难者家属的精神支柱,给予他们最直接的人文主义关怀。社会性灾难事件的报道中,对于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一是要唤起人们对受灾难群众的怜悯和同情,甚至伸出援手予以帮助;再就是谴责暴行,激发大众对这些灾难制造者的声讨,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认知。

提升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感的对策

在整个灾害报告过程中,媒体应该确保消息真实客观,尊重大众的知情权,尊重他人的声誉和隐私,尊重民族风俗和社会道德,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等。要妥善处理不同的伦理原则发生冲突的情况,比如灾难报道过程中公共权力和个人隐私之间的冲突。要用新闻传播人文关怀,这是时代赋予当代媒体的使命。这就需要在新闻报道中有相当的社会责任感,如何更好地提升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呢?

第一,要引导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构,直接评估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启动激励机制,实施激励措施,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另一方面必须对记者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严格把关,严厉打击假记者。此外,在实际工作中,新闻单位应为新闻从业者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机会。

第二,应该尽量消除影响记者做新闻报道时的外部干扰因素,减少对正常新闻报道行为的干涉。确保记者的权利:一是获取信息、传播信息的权利,即确保记者收集、制作和传播新闻和信息,以满足社会和公众的信息需要;二是表达的权利,即确保记者能够反映和表达舆论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三是对社会监督的权利,即能够保证记者正当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切实保护记者及其家人的安全,同时满足经其在薪酬上的合理要求。

第三,记者队伍要提高自律意识。每一条新闻报道都要具体到负责人。记者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使行业的自律目标逐渐落实到主观意识上,积极配合采访和报道,主动抵制不负责任的新闻报道,及时、准确、真实地完成采访、报道等工作,从业务能力、道德水平等各个方面的自察自信,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逐渐提高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第四,在新闻机构内部同时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监督机制。监督范围可以包括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舆论引导的正确性以及新闻、社会责任等各个专业方面的内容。来自读者、观众和新闻界同行的外部监督,可以对记者的社会责任感进行评估,及时有效地监督和防范。另一个渠道是记者群体之间的内部监督,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监督优势。

一直以来,我国主流新闻记者依靠相关法律法规,依靠对新闻行业的敏感性,依靠内心忠诚,坚守媒体记者的职业操守,依靠传统的社会道德和强大的内心的信仰,默默坚守对于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并且为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灾难报道需要人文关怀,更需要正确的舆论引导,媒体要提高责任意识,要筛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媒体在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时,也要把人民的声音作为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部分,履行正确引导舆论的责任。

(作者为山西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主任编辑)

【责编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