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去年12月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九个必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如何贯彻落实。重在“五化”:宗教理论马原化、宗教工作中国化、宗教治理法治化、人才队伍正规化、宣传引“导”常态化。
主题词:全国宗教工作会议 党的宗教观 九个必须 “五化”路径
去年12月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这“九个必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对做好宗教工作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大政方针已经制定,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方向、道路已经明晰,如何才能完整准确地消化吸收大会精神,将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重视与关怀及其殷切嘱托与良好期望化作行动指南和实践指导,积极做好新时代的党的宗教工作,这是对于宗教理论与实务界同志们的考验。作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宗教理论研究爱好者和易经研究者,笔者认为深刻理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理论前提,积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是关键,而重中之重在于抓好落实,将理论化作为行动指南,建议重点做到“五化”:宗教理论马原化、宗教工作中国化、宗教治理法治化、人才队伍正规化、宣传引导常态化。
一、宗教理论马原化
从理论上溯源,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坚持的基本认识论和方法论。“党的宗教工作”,就是要把宗教工作上升到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原理及其宏观视野去认识,还原宗教的本质和起源,探究宗教的发展规律,解读宗教的方针政策,解决和处理好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和贡献智慧及其力量,将宗教界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我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现代化强国发挥出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作用来。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揭示了宗教的本质、社会作用及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历史规律,确立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科学态度以及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有:(1)宗教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宗教是人的异化形式,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2)宗教的根源。宗教根源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根源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合理,根源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人成为盲目起作用的、异己的力量。(3)宗教的发展。宗教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图式:第一种是“自然宗教”到“多神教”再到“一神教”;第二种是从原始社会的“自发宗教”到阶级社会的“人为宗教”;第三种是从“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再到“世界宗教”。(4)宗教的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事物本身矛盾运动的结果,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恩格斯指出:“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应出来的最后的异己力量才会消灭,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灭。”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指出:“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为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面纱揭掉。”(5)宗教的作用多方面,宗教是维护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本质上是历史上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利益的工具,但被压迫人民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也会利用宗教进行反抗斗争,如洪秀全的“拜上帝教”;宗教产生于颠倒的世界,因此是颠倒了的世界观,给人虚幻的幸福,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批判的目的是要“废除作为人们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6)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宗教将随着其历史条件的逐渐成熟而消亡;宗教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对于工人阶级政党来说,不是个人的私事,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我党几代领导集体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结合形势任务的需要,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将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推向前进。[i]
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应用于解决问题之中去。毛泽东同志强调同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组成统一战线,说明信教不等于不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但是要对此加以引导,使信教群众能够加入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1934瑞金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为目的,绝对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ii]同年 10 月,中央红军对广大藏民及宗教人士宣传抗日救国的主张,1936 年的《关于喇嘛和喇嘛寺的暂行条例》是我党制定最早的,并且是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在宗教方面最为完整的条例,强调政教分离、信仰自由; 喇嘛不能干涉政府的行政,但喇嘛有参政权。1951 年,毛泽东提出,必须继续坚持统一战线,对 “知识分子,工商业界,宗教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必须在反帝反封建的基础上将他们团结起来,并加以教育。”[iii]强调宗教中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有共同点,也认为宗教经典的阶级性。[iv]1954 年,中共中央在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首次提出中国宗教具有 “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特点,这一认识成为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中国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出发点。毛泽东思想的宗教观,继承和贯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对于无产阶级政权宗教工作的理论及经验做了总结,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系统论述了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如何做好宗教工作的问题形成了完备的科学的体系,是我党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伟大创新和实践发展。
邓小平同志拨乱反正,领导改革开放事业,并就如何更好地制定宗教政策和构建中国共产党的宗教理论展开思考。邓小平的宗教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部分,1979 年 2 月,批准统战部 《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 “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撤销了对李维汉同志的不实指责。[v]同年 6 月对当时宗教形势做出判定并对宗教工作拨乱反正: “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vi]1982 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是我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事求是地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宗教工作的经验的全面总结,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论述关于宗教问题的纲领性文件。[vii]马克思主义政党一定要处理好广大信众的宗教信仰问题,要防止出现不合乎中国国情的激进运动,要反对 “左” 倾,更要防止右倾,要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体现了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宗教政策理论建树。
江泽民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分析宗教状况并思考宗教发展等理论问题,指出:“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出发,科学分析宗教问题,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正确把握宗教的活动规律,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viii]1991 年重申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指出 “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认为宗教问题有别于其他的社会问题,从本质上看,它是一个群众工作,而做好宗教工作就要做好广大的信教群众的工作,同时也是处理好民族团结工作的一个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所以,“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ix]这一上升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大发展。他指出,宗教在人类历史上,对于社会的发展曾产生过正反两方面复杂的影响,在不同的社会阶段和社会制度之下,宗教的社会作用是有着巨大差别的。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江泽民同志提出: “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x]这是我党在宗教问题上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深化了对宗教问题的认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提出,在保护公民信教自由的权利时,宗教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是一条对宗教活动管理的基本准则。1990 年发表《必须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宗教观》,“一切宗教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要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使其自主地依法办好宗教。”[xi]对于宗教事务的管理要加强,而不能放任自流。对于宗教界人士要多加以引导,使他们在强化民众团结、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更多的更积极的作用,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教来制造矛盾,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在保持信仰的同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对国家民族做有益的事情。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创新。强调我党对于宗教信仰自由的坚持,同时,也要注意自主办教,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来进行政治渗透,还要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7 年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们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宗教是一个需要我们积极主动去做工作的领域,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二是要加强信教群众工作,团结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上。三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2011 年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个 “必须”,将宗教关系提到了民族复兴将宗教关系提到了民族复兴的大局来进行考虑,强调把中国的命运和世界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在实现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不仅需要国内的稳定局面,同时也需要和平的国际局面,而宗教工作在这一伟大复兴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紧紧团结带领亿万人民群众,不断坚持真理并发展真理,勇于改革创新,真抓实干、铲除顽疾,勇立潮头、标新立异,敢于冲破既得利益集团的牢笼,打破利益固化的风险,解决了很多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很多重大事情,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功地把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推向新时代。他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我国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继承与创新,提高了我们党科学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关于宗教工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我党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理论等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鲜明地提出了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发展方向这一时代课题与重要遵循,就涉及宗教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上举旗定向,要求宗教工作必须为实现中国梦时代使命更好地发挥凝聚人心凝神聚气的重要作用,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关系党的宗教工作前途命运的实践命题。2015 年他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xii]这是处理我国宗教问题的原则性重大纲领,也是我党对于宗教工作的重点导向和原则性判断。同时,严申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对宗教事务要依法进行管理、站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提高防范意识,既要同支持宗教极端主义,利用宗教事务破坏民族团结的恐怖主义与敌对势力坚决斗争,也要“和而不同”,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注重和平交流,加强沟通联系。新时期宗教管理条例规定,坚决反对宗教商业化乱象,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预防诈骗案件发生。
在这次全国宗教工作大会上,习总书记站在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全面总结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明确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发展,是指导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综上所述,回溯我党历代领导集体对于宗教工作的论述及其方针政策决议等,我们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宗教工作的阐述和论证,可以明显总结概括出我党关于宗教工作的领导轨迹与理论概要,那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总纲,以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为导向,以服务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及其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需要,以最大化地建成民族统一战线为根本遵循,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做好各个时期的群众工作,夯实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的执政根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旗帜下,努力构建起最大的同心圆,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来凝聚人心、鼓舞千千万万的社会各界群众包括宗教界爱国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志之士和信教群众共同投身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原理知识同我国的国情及其社会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建行之有效的治理宗教问题的我党宗教政策理论体系,构建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纲领学说,为缔造新中国及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人心士气,在新时代谱写属于中华民族的荣光和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及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征程上唱出中华民族的最佳赞歌,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和世界人民大团结这一繁荣盛景!如果总结概括一下我党宗教工作的理论变迁历史,可以发现有几条清晰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可以掌握:第一,鲜明的原则性。中国共产党是无神论者,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学说,以唯物史观和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等作为自己的理论立足点,始终坚信仰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理想,我党历来主张宗教是人民在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历史条件下主观世界对于暂时不能主宰的强大的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错误的认识和思维,也必将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时代进步,当未来人类社会跨入共产主义的时候,宗教这一落后的社会现象也必将消亡。第二,严格的纪律性。作为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武装缔造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关于宗教工作的理论指南指导我国的不断变化、发展中的社会实践,作为中国工人阶级最先进的分子组成的中国共产党决不允许其党员信仰宗教,这是党的铁的纪律!第三,凸凹的阶段性。党的宗教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立场,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和不断发展的国情变化,紧紧抓住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处于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特征,采取科学化、制度化、可行性强的治理举措和对策,在研究制定出台重大方针政策时切合实际、切合国情、切合群众思想及其现实需要,总体上没有出现超越时空的浮夸和冒进现象。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前提下,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步走战略,对于一般信教群众,在给予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政策的逻辑框架下,政府实施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保护信教群众的自由和人权,同时制定政策预防和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诈骗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宗教现象及其宗教界的林林总总乱象,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人民安全,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夯实我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均是我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美好生活的期待共同努力,为了国家强盛和政权稳固及其人民福祉在画好最大的同心圆和公约数前提下去努力奋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第四,鲜活的创新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xiii]“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不可能找到现成的教科书。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xiv]宗教工作在党的全局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历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均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它关于国家安全和政权安全。我们要始终警惕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及其境内外的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他们妄图利用宗教事务渗透甚至颠覆我国政权, “新疆七五事件”就是明证。加强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是维护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需要,也是捍卫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打击敌对势力颠覆、破坏和分裂祖国民族的需要。我们要坚决铲除一切宗教领域违法事件,打击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与分裂主义,维护社会局势总体平安安全的大局。
二、宗教工作中国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这一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新的命题: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论断不仅是对我党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总结,而且也是紧密结合新时代的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我党着力构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创新得出的科学论断,契合党中央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需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处理好民族宗教工问题,努力增强民族团结的紧密度和社会和谐的幸福指数,努力构建新型民族宗教关系,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局面,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奋斗目标,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般紧密簇拥在一起,和谐共生,齐心协力地共筑共圆中国梦。
第一,从世界宗教发展传播历史演进变迁的历史轨迹来看,宗教只有本土化、革新化和时代化才能得到发展和壮大,这是宗教工作的发展壮大成长规律使然。习近平总书记在哲蚌寺视察时指出: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任何宗教的生存发展,都必须同所在社会相适应,这是世界宗教发展传播的普遍规律。任何宗教的兴衰起落均有原因,皆是内外因紧密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是起主要主导作用的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撰文指出: “国家政策、社会环境、群众需求如同阳光雨露和土壤一样,如果‘种子’腐烂,就不可能结出果实。”[xv]作为拥有两千五百余年传播上史的佛教,历尽时代变迁,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及其不同时代之间交流演进和穿越发展,一直至今。“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兴盛衰落都与自身能否主动适应时代,勇于自我革新息息相关。宗喀巴大师高树戒律法幢,教风为之一新,藏传佛教得以弘传,这就是藏传佛教与时代相呼应的最好例证。”藏传佛教由于坚持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如同车辆行驶在大路上“车找路”一般探索路径,而不是“路找车”,后者注定只能是认识上的错误。“维护好藏传佛教正信正行本来面貌,积极探索自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发展模式,顺应国家发展和民心所向,是新时代藏传佛教必备的自省自觉。找准角色定位,是当代藏传佛教界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如果找不到路,就会走上“死路”,找不好路也会走上“偏路”,注定以被历史淘汰结局而寿终正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藏传佛教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部汉藏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就是一部生动活泼的西藏地方与伟大祖国母亲的情感史。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藏传佛教界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深入践行习总书记针对宗教工作的重要阐述和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传统,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和宣传引导寺院僧尼和广大信教群众践行爱国精神,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讲爱心,切实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增进中华民族大团结格局,以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有国才有家、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理念,深入开展党史和新中国史等四史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加深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和心理支持,坚决拥护拥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到思想自觉、行为自觉、认识自觉高度统一。新时代藏传佛教只有适应祖国和人民的需要,顺应时代和文明的呼唤,才能有健康发展的美好未来。当代藏传佛教要要同时代发展相结合,努力发挥正向能量,找准角色定位:始终坚持做祖国利益的捍卫者和人民利益的服务员,做祖国立场的拥护者和人民立场的守卫人,坚决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和捍卫国家利益。从西藏民主改革以后藏传佛教回归本真的发展历程看,藏传佛教中国化是紧跟时代、融入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面向未来的必要条件。
中国社科院宗教所所长郑筱筠研究员认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兼具了历史必然与文化创新”。宗教本土化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从世界宗教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宗教本土化是一个宗教传播发展的历史过程,这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这是世界宗教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宗教的本土化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是世界上许多地方现时发生和进行的现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正在进行时的现实必然。中华文明为宗教文化发展提供对话、沟通、融合平台。文化创新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内生动力。她强调中国传统文化在进行文化整合时的一个重要机制——文化浸润,中国传统文化对不同文化系统的影响和吸纳是大多以春雨无声般的潜移默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也是一个文化创新过程,需要不断探索新方法、实践新路子。中国各大宗教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进程中的实践路径,主要表现在固本培元和守正创新等方面。建立有深度而广泛的文化交流机制,宣传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各民族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深入挖掘中国宗教文化和历史遗存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xvi]
第二,我们要用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宗教的发展,并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教育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中国五大宗教应当在国家发展的整体战略导向下谋求自身定位,找准位置并恪尽职守地履职尽职,发挥各自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教义阐释和价值塑造中,努力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藏和平解放70年的伟大成就,深刻教育和警示藏传佛教界及其所有宗教机构,只有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举旗定向,把宗教事业放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之中去,放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民族进步及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宏大视阈来一体化谋篇布局,只有坚持宗教工作中国化的鲜明方向毫不动摇毫不迟疑,只有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部署,始终走与党和人民的呼声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事业及其现代化强国部署紧密适应、相得益彰的光明康庄大道,才能引领我国宗教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等伟大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视宗教界的宣传引导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重在因势利导、宣传引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宗教的发展,是‘导’的重要抓手之一。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认为,在党委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努力使我国宗教在经典阐释、宗教制度、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禁忌、宗教建筑、宗教服饰、宗教艺术等方面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调适和改变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传统、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的方面,去除不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内容,自觉与中国文化和国情特点相融合,塑造爱国进步、平和包容、与时俱进的中国宗教品格,实现健康传承发展。通过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推动我国宗教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宗教制度、宗教思想、宗教文化,从而真正适应我国社会制度、社会道德和社会文化,实现由内而外的全面中国化的总体目标。[xvii]
推进宗教工作中国化,要学习借鉴藏传佛教的做法和经验,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藏传佛教。“诸法因缘生”,藏传佛教起之于、兴之于“人间因缘”,需要关怀人间、深入人间、奉献人间。藏传佛教界人士不能把群众的信仰当作号令资源,而要以服务者的心态融入新时代发展。藏传佛教可以服务群众生活,但不能干涉群众生活;可以参与社会生产,但不能干扰
社会生产;不能把本应教职人员遵守的清规戒律移植到群众头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藏传佛教近代以来出现过“害群之马”,对此要足够清醒,做到警钟长鸣,在反分裂斗争中积极发挥出应有的独特作用,谨记佛陀在《梵网经菩萨戒本》和《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提出的不做国贼、不谤国主、不漏国税、不犯国制等戒条。努力引导僧尼和信众深刻认识国家富强与宗教和顺的因果关系、个人命运同祖国命运的必然联系,用核心价值观武装自己,坚定站在祖国和人民的立场,以祖国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勇于同分裂势力展开坚决斗争。[xviii]
第三,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新时代的宗教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深入做实做好。深入团结、教育好千千万万的信教群众,用共同理想和信念及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愿景来凝聚身心,凝神聚气地团结一起,把宗教界教徒和信众紧紧团结在一起,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旗帜鲜明地、目标一致地步调一致,始终不渝地听党话、跟党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对于其凝聚人心、巩固政权、稳定社会、捍卫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作用高度重视,对于宗教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可以发挥出来的作用高度重视。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他饱含深情地对于我国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阐述,并亲自部署了如何加强与改善宗教工作。多年来,他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和多次赴地方考察工作的时候,均对宗教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殷切嘱托。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与科学部署,促进了我国宗教和新时代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及其繁荣团结、一心向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整体社会氛围相得益彰,这一“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态势彰显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喜人局面,也生动地展示了宗教工作与时代同进步、与社会同发展,理论理论、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交相辉映等祥瑞气象。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将宗教民族统一战线工作纳进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上到下建立健全了网格化的领导体制和宗教问题治理格局,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定人定职定任务,任务分配到人,工作职责细化到人,一直延伸到自然村和居委会均有正规化、制度化、网格化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负责这一工作,并且加强考核管理工作,细化指标、落实职责。浙江省上到省委常委、下到基层民族宗教统战干部,均要与相对应的宗教界人士促膝谈心,围绕他们的思想迷茫和困惑难题面对面坦诚交流,敞开心扉,解开疙瘩。江西省宜黄县结合实际,着力从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宗教文化建设、宗教组织建设、宗教人才建设、宗教制度建设等“五个建设”入手,积极谋划部署推进宗教中国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得益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党的宗教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务实进取,不断前进,成效明显。宗教界人士及其民族宗教工作自觉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宗教工作和民族宗教管理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宗教民族方面的法律体系与政策框架日益健全,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和爱国精神,自觉讲大局、注重讲法治、主动讲科学、普遍讲爱心。通过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等四史,宗教界人士不断增进了对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中华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心理认同和思想认同,宗教中国化进程加快推进。
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撰文动情地指出:各级党和政府把广大僧尼当作公民、当作朋友、当作亲人,给予温暖照顾,关心生活困难,推出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文物修缮、僧舍建设、养老就医等实际困难得到极大解决,即使偏远寺院大部分也保障了水、电、路、广播电视等硬件设施。各族群众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得到保护。部分寺庙也逐渐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阵地,新时代藏传佛教正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民族和睦团结及国家安全统一的时代责任。[xix]
“九个必须”是我们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推进藏传佛教及其诸多宗教中国化,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治藏方略,牢牢把握爱国进步和分裂倒退的斗争主线,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条标准”和“五个有利于”等要求,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定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第四,做好宗教教义教规等宗教工作原理及其禅经道规等阐释工作,使之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让宗教教义等契合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契合新形势新任务新征程的要求,努力推进和改善新时代的民族宗教工作前进发展。2019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宗教界主题协商座谈会上强调,宗教教义教规阐释是管方向、管根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各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研究与运用相贯通,坚持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与各方面大力支持相结合,做好教义教规阐释这篇大文章,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基础。这一论述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宗教的基本信仰是“常”,对教义教规的阐释是“变”;宗教的核心教义是“常”,对其中的积极进步内容进行挖掘是“变”。每一种宗教要健康发展,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时代、适应社会。只有善于吸纳、勇于革新,才能实现升级迭代。佛教的中国化是成功案例,虽然产生于古代印度但在传入中国后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理论与实践互动,研究是为了运用,通过运用来检验和加深研究。要组织研究各宗教思想,全面评估现有宗教译本,针对不符合时代进步的内容予以修正和重译。从实际出发,制定既符合我国宗教共性、又兼顾各宗教特性的阐释计划。主体作用与各方支持结合。 “主”“辅”同心同向。亟需要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人才,并整合资源,久久为功。
我们的目标是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基础,树立起正确的国家观、文化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牢固树立“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去引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中国化、时代化的宗教思想体系要有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作为支撑。革故鼎新、与时俱进是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内在要求。[xx]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博士生王家强认为,跨文化视野下的“道教中国化”特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文化中所包含的道教信仰和实践方面的“中国文化”特质,二是道教在“国际化”进程中所要认同和坚守的“中华文化”特质,两者并行不悖。跨文化背景下推进道教中国化,当从爱国爱教、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努力,立足新时代,服务“生态”“环保”“健康”,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为解决当今世界共性问题提供有益借鉴。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宗教研究所副所长陈延超认为,广东是我国最早接触外来宗教并保存多种宗教的省份,其宗教中国化历史经验和启示值得总结。文章追述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广东的历史,总结了广东宗教中国化的途径即宗教活动场所的本土化特色、宗教活动采用当地语言、宗教经典的汉译、任用本地人为教职人员,强调继承和创新发展是广东宗教中国化进程的灵魂,宗教与地方和时代的各方面连接是宗教中国化最有效的途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刘一虹《“伊儒会通”文明互鉴》一文认为,中国伊斯兰哲学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过程中,由中国穆斯林中具备较高伊斯兰教理论造诣,同时又富有中国传统哲学素养的穆斯林学者,通过运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概念、命题和学说,阐发伊斯兰教的义理、观念,融合伊、儒、释、道为一体所创建的独具理论特色的中国伊斯兰哲学,从而成为人类文明中跨宗教和文化系统的思想融合的又一典范。[xxi]
第五,衡量成效的关键在于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多大贡献,是否促进了宗教民族之间的团结繁荣,是否维护了社会稳定局面,是否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要看信众数量增加了多少。宗教领域要坚决防范“功利化”和“商业化”思潮的蔓延,在切实维护信教群众利益、减轻信教群众负担方面持续努力,加大力度,整肃不良氛围和违法违规现象。鼓励信众过好今生生活,引导正信正行、拒绝迷信盲从,倡导移风易俗、反对极端崇拜,树立文明生活新风尚,让信众将更多时间精力和财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宗教界应有的贡献。
孙中山先生曾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一部汉藏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就是一部西藏地方和祖国的关系史。早在远古时期,居住在青藏高原的藏族先民就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产生了语言、文化、血缘和信仰上的密切联系。中华民族是家园不可分、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命运共同体,藏族和包括藏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是家庭成员和整个大家庭的关系,血脉相连、永不割舍。藏传佛教的民族性和区域性,既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具体体现,又是藏传佛教界服务国家统一、人民福祉,展现责任担当的重要着力点。回顾历史,历代先辈高僧大德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过不朽的功勋,萨迦班智达、八思八国师、宗喀巴大师等堪为杰出楷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英帝国主义发动的两次侵略中国西藏的战争,都受到藏传佛教爱国人士和广大各族同胞的誓死抗争,表现出僧俗群众热爱祖国、保护家园的爱国精神。放眼今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藏传佛教为捍卫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所要付出的努力,仍然任重道远。
爱教者必爱国,爱民者必爱党。宗教界纷纷表态,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既是宗教发展壮大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千千万万信众和宗教界人士的内心独白和真情呼唤。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导向,想方设法地为全国各族人民谋利益,为中华民族谋发展,积极倡导和呼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扎实推动人类和平和永续发展,这些均是至善之行,也正是宗教界苦思冥想的价值追求,已经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众深切感知并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接续奋斗,努力创造美好生活,谱写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巨变腾飞史,14亿中国人民共建共创共享共享幸福生活。反之,如果宗教界个别人不拥护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就会背离人民群众,背离浩浩荡荡、滚滚前进的历史车轮,注定是悲剧收场。
三、宗教治理法治化
伴随着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宗教工作迈上法治轨道。五大宗教界人士与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提高,宗教立法工作和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取得明显进步。我国探索通过立法的方式和载体规范宗教问题,为调整涉及宗教民族问题诸多种社会关系提供法律支撑,从而建立了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2004年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和约束宗教事务管理行为的行政法规。国家宗教事务局先后出台数十部部门规章,全国各地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数十部,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事务条例》 的内容。2017年国务院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总体而言,我国宗教事务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内容全面、互相支撑的一整套宗教事务法律及其制度体系。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宗教重大决策程序法制化,科学规范、正当程序、内容公开、听证健全、责任明晰。改革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制度,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了数十项相关事务的行政审批权限,加强监督工作,事中事后规则化,改善服务水平。对行政行为制定规范,优化程序。健全宗教执法责任制,建立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依法制约和监督主管部门的权力,在政务公开和阳光下接受监督。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化。制定并且实施宗教系统五年普法规划,普法制度化、常态化。以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关系为着力点,通过“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制度化的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宗教活动自觉在法律政策幅度内活动。
检验宗教治理法治化的成效就是解决宗教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大力增强。策应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以问题导向研究我国宗教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抓大放小,纲举目张,着力政治顽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重点带一般推动全局工作健康发展,我国宗教领域秩序井然,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现象。党中央把“抵御渗透”列入重要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自觉履职尽责,扛起政治责任,相关部门举措严密,实现了综合治理。夯实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举措,提升识别渗透与抵制渗透的本领。鼓励我国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和平等友好及其相互尊重基础上做好国际交流工作,增进各国理解支持。
互联网宗教活动监管工作规范化。加强引导,深入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及其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介绍宗教知识,增强全社会对宗教的了解,看待宗教理性化。抵制错误言论,坚决查处非法违法活动,净化网络空间。科学处置涉宗网络舆情,捍卫稳定、团结和和谐主基调。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宗教活动。
着力解决五大宗教存在的典型问题。对于佛教和道教领域,重点在于整治商业化思潮,清理“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乱象,禁止商业资本借教敛财。对于藏传佛教的工作重点是强化反分裂斗争,建设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达赖喇嘛操控。对于伊斯兰教,重点在于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支持伊斯兰教界中道思想,引导穆斯林群众远离极端。对于天主教领域,重点在于天主教领导权紧紧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力量,对于地下势力依法开展治理、教育、疏导工作,促其转化。对于基督教,重点在于清理私设聚会点现象,疏堵并举、分类处置、规范管理、严谨有序。[xxii]
四、人才队伍正规化
宗教界三支队伍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这三支队伍。早在2003年,中央就发文明确提出:“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这三支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宗教工作不断加强领导,这是宗教工作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和文件,形成了我党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各级党委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承担着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负责对宗教工作加强研究指导、督促检查和问责监督,采取切实举措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党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把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及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计划,中组部和中央党校深化考察、教育和培训工作,改善了各级党政干部的学思践悟工作能力,提高了对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能力和理论水平。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迫切需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宗教工作必须积极发挥宗教主体作用,积极担当应有的社会责任,着力探索其与社会主义社会及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社会化治理模式。
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努力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要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九个必须”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凝心聚力,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更好服务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积极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关系和、祖国强等美好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从政治高度做好统战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凝心聚力,防范化解统战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要以过硬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统战宗教工作提质增效,奋力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落实好新国发2号文件,更好服务“四新”“四化”,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云南民族宗教干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状况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密切相关。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一度时期存在缺钱、缺人、缺编制、缺培训等共性问题,有的地方长期将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当作干部退休前的临时过渡机构和“中转站”,编制不足、流动较小、队伍老化、青黄不接、进出不畅。十八大以来,围绕“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定位,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不断创新队伍建设方式,直面懂民族学知识、懂宗教学识、掌握社会发展规律、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信众认可的干部较为稀缺难题,坚持吸引外来人才与培育当地人才并重,改革挖掘现有潜力,理顺体制机制,调动队伍积极性,加强教育培训,解决本领不足、能力恐慌难题。[xxiii]
宗教人才的培养应以各宗教爱国领袖事迹为借鉴,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把爱国与爱教高度统一起来,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政治上靠得住,就是能够做到同党和国家共命运。建国前,大批宗教界爱国人士支持和帮助革命。建国后,宗教领袖积极响应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声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摆脱帝国主义和外国宗教势力的控制。爱国宗教领袖积极带领信教群众开展工作,并宣传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使得宗教团体成为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爱国组织。宗教上有造诣,就是在信仰领域里拥有渊博学识、宗教修养极好且具有高瞻远瞩眼光的宗教衣钵传人。而基层宗教队伍是重中之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健全基层宗教工作机制是保证,可以巩固壮大新阶段统一战线。随着党领导方式的不断深化和科学宗教工作机制的不断建设,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也凸显出来,这是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需要,也是确保宗教阵地掌握在爱国宗教教职人员手中的重要问题,更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
关于基层宗教队伍的建设机制,一是努力建立科学化的考察和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支新的年轻队伍。将培养选拔新的基层宗教代表人士工作纳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教育培养机制,加强政治培训和统一战线知识教育,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综合能力。创新培育机制,要注意依托平时与他们联系较多的团体,逐步建立有代表性的各新阶层人员,注重有规划培养,逐步形成一支既拥护党的领导、威望影响较高的动态队伍;二是完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机制。爱国与爱教并重,教经与育人并重,学识与品德并重,努力使中青年教职人员成为政治思想强、宗教学识好、个人修为高的新一代,培养一支能够满足基层信教群众需要的、爱国爱教的跨世纪的中青年教职人员队伍。三是改革传统的宗教教育制度。改革宗教教育制度,在寺院教育中开设时政、政策和法律课程,并开展现代科技普及和技能教育。完善并发展寺院宗教教育体系,实现传统教育制度向现代化宗教教育制度转变。调整宗教院校的办学方向,培养与培训结合,把宗教院校变成教职人员的培训基地。关于途径,一是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结合,使信众高度认同中国共产党、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是寓教育于日常管理,润物细无声。通过纪律和制度的约束,在规范和惩戒行为中养成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良好习惯,更好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此,亟需要继续加强各级党委对民族宗教教职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三是在弘扬宗教积极因素中开展教育,努力减少消极作用。严抓宗教的解经工作,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弘扬优良传统,批驳宗教极端主义,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粉碎其煽动民族分裂的企图,远离非法宗教,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行动自觉。
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郑筱筠研究员认为,要重视在国际宗教文化交流中培养基层宗教专业人才干部。东南亚地区形成了以信仰南传佛教为主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圈,中国南传佛教是其中一支,通过文化交流加深了解,文化交融互鉴,有助于提升专业宗教教职人员的学术视野和知识结构及其社会阅历。我国南传佛教注重僧才的培养,建立了培训中心和各级佛教学校和佛学院,在培养满足信教群众需求的僧才的同时,也积极加大力度培养走进国际视野、进行国际对话的高水平南传佛教僧才,也有利于宣传我国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所以说南传佛教的文化区位优势助力开拓多渠道的宗教交流平台。[xxiv]
五、宣传引“导”常态化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组织引导信教群众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
首先,做好“导”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演觉认为,“九个必须”等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应该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其次,对待宗教应当坚持“导”的态度,就是通过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现象。宗教既有心理调节、道德制约的作用,也有麻痹和控制人们思想意识的作用;既可以成为增进社会和谐的力量,又可能成为引发社会仇恨和冲突的诱因。在社会主义中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要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必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徐晓鸿认为,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这是对宗教界极大的鼓励,也和以往提出的宗教界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一脉相承。
第三,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要坚持积极“导”、推进宗教中国化,解决好“为何化”“化什么”“怎么化”“谁来化”的问题,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坚持依法“管”、加快治理法治化,正确区分“教”与“族”、“教”与“俗”、“教”与“法”,抓好立法、执法、守法环节,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确保宗教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要坚持主动“防”、防范抵御极端化,在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上持续发力,切实织密防护网、织牢防火墙。要坚持综合“治”、实现工作机制化,注重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做到发现于早、处置于小,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民族和宗教工作要按照“九个必须”以及深入推进中国化、推进法治化的要求,巩固“爱国爱教,两个责任”的教育实践活动,鼓励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宗教教义的阐释。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表示:坚持道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是新时代道教健康传承的内在要求,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是新时代道教健康传承的关键所在。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房兴耀认为,我们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不断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参考文献:
[i]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谭德贵,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2019 年第 2 辑。
[ii] 《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 208 页。
[iii] 《毛泽东文集》第 6 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 146 页。
[iv] 陈晋: 《毛泽东与中国的佛道教》,《瞭望》1993 年第 8 期。
[v]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第 1 页。
[vi]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 186 页。
[vii] 《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第 808 页。
[viii] 《江泽民文选》第 3 卷,人民出版社,第 372 页。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
[ix] 《江泽民文选》第 3 卷,第 381 ~382 页。
[x]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 ,人民出版社,1996,第 518 页。
[xi]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 184 ~185 页。
[xii] 习近平: 《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人民日报》2015 年 5 月 21 日。
[xiii] 习近平: 《在纪念马克思诞辰 2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 年 5 月 5 日。
[xiv] 习近平: 《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 年 5 月 19 日。
[xv] 十一世班禅:《答好时代命题 找准角色定位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宗教》2022年01期
[xvi] 郑筱筠:为何说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兼具了历史必然与文化创新?中国宗教学术网,http://iwr.cass.cn/zjxllyjs/lw/202112/t20211206_5379366.shtml,2021年12月6日
[xvii] 陈晓毅,蓝希峰:《“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国民族报》,2019-08-29。
[xviii] 十一世班禅:《答好时代命题 找准角色定位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宗教》2022年01期
[xix] 同上
[xx] 蒲长春、段振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做好教义教规阐释大文章,中国民族报2020-02-25
[xxi] 陈晓毅,蓝希峰:《 “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国民族报》,2019-08-29。
[xxii] 王作安:中国宗教工作在改革开放中创新推进 ,中国新闻网2018-11-20
[xxiii]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孔滇的硕士学位论文:政府治理视域下云南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研究,2019年6月,第38页。
[xxiv] 郑筱筠:民族团结示范区视阈下的临沧南传佛教发展模式及意义,《中国宗教》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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