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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互认”在山西落地开花

山西晚报 2024-08-05

告别重复检查 看病省钱省时省事省心

今天在一家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检验后,明天再去另一家医院,还得重新排队、重新缴费,做同样的检查检验……很多去医院看病的群众,都曾有过这样“烦心的经历”。但是,前段时间开始的“检查结果互认”,可能会让这种经历一去不复返。

什么是“检查结果互认”?省内哪些医院实现了“检验结果互认”?大家的反响如何?连日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随处可见的宣传海报 让患者能及时了解

走进山西省人民医院检验科及各门诊病区,“检验结果互认”的展架和海报随处可见。海报上,“检验结果互认温馨提示”几个大字特别显眼。而除了介绍什么是“检验结果互认”外,对出现特殊情况、需要重新检查的情况也做了说明。

简单来说,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是指患者在一家医院做的检验,到另一家医院看病时,医生也认这个检验结果,不用再重复检查。而根据山西省卫健委下发的文件要求,在山西,对标有“晋HR”(山西互认检验项目)表示的临床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我是刚刚才看到这个的。”省城市民张女士说,她有些好奇:只说“检验结果互认”,那有哪些项目的检验结果可以互认呢?是不是不分省、市级医院?本以为扫描海报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知晓答案,但没想到,在扫码后出现的,是一份对“检验结果互认”的满意度调查表。

“其实没必要知道全部项目吧?医生又不会让你全都做。”在一旁围观的市民王先生表示,“只要知道自己的检验单子上但凡有‘晋HR’的就不用重复做,不就行了!”他的说法,得到了不少围观者的认同。

随后,山西晚报记者又走访了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发现各家医院在推广“检验结果互认”的知晓率上都下了功夫。有在医院的显示大屏来滚动播出相关内容的,有在医院大门、收费处、门诊大厅、电梯间、各楼层候诊区张贴海报进行宣传的,还有通过微信公众号、订阅号、视频号对检验结果互认内容持续置顶的……总之,就是用各种各样的办法,让每一个前来医院就诊的患者知晓这一政策。

好评声一片 但也有疑惑

“来医院之前听说了,但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来这问了下,就知道了。”来自吕梁的陈先生,正排队等着拿药。他是因为母亲一直嚷着头疼才来的医院。来之前,他的母亲在当地已经做了一些检查,但因为某些原因,医生还是建议到省城的三甲医院就医。“我们那的医生告诉我,一定要把检查的单子都带好,说来了以后有些检验是不用重复做的。”陈先生说,“我那时候还不信,但刚刚去看了医生,确实可以,省钱、省时又省力,挺好!”

来自寿阳县的程女士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年,之前曾在省城某医院检查治疗过。她告诉山西晚报记者,前几天,她回到寿阳县人民医院肿瘤风湿科继续治疗时,就享受到了“检查结果互认”的便利。“我把在省级医院的检验报告交医生,医生仔细核对后就告诉我,说检验结果可以互认,直接进行下一步治疗就行。”她说,而这一“互认”不仅让程女士节省了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尿酸、血肌酐、乳酸脱氢酶、红细胞沉降率等多项检验项目共500余元的费用,还让她在很短的时间得到了诊治,大大提高了就医效率。程女士高兴地说:“这项改革措施真是太方便、太暖心了。”

“这是好事,但是每个医院的医疗条件不一样,会不会检查结果有偏差呢?”省城市民张先生有些不解,“就像我之前在一家市级医院拍的片子,拿到省级医院后,医生虽然也认,但对于要不要手术的说法就不一样,这种情况会不会以后就更普遍了?”这也是在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最常听到的疑惑。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只要大家知道,检验和检查是不一样的。”就职于省内某三甲医院的检验科大夫张柯(化名)说。他解释,从医疗角度讲,检验是对人体的血液、尿液、组织等样本的检测,检查一般是各种影像学检查,比如X光、CT等,前者是为了评估患者身体功能状态,后者则是为获取患者身体内部结构和组织的信息。“现在推行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资质、硬件等应该都通过了相关审查,人员也都经过了培训,所以我觉得检验结果差不了多少。”

努力推动下 成效慢慢凸显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23年12月,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就已经将“检验结果互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来了,为此,还专门制定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对患者持有“晋HR”(山西互认检验项目)标识的外院检验结果在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前提下进行互认,累计互认患者约3.6万人次,累计为患者节约费用约180万元。

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目前参与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94项,截至7月下旬,累计参与互认患者达1000多人,累计为患者节约费用约33万元。

在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为推行检验结果互认,该院做了不少努力:信息科通过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在全院所有的门诊诊室及各科室上线山西省检验互认系统并在HIS系统内对接太原市检验互认系统,进行数据上传,实现互认工作信息系统全覆盖;分管院长及医务、护理、信息等职能管理科室,不间断深入各科室、诊室开展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熟悉互认政策,全体医师熟练掌握互认项目的操作规范。同时,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检验结果互认抽查、考核,对成绩不理想的医务人员单独培训,力求实效,保证100%合格率;检验科、中心实验室以互认工作为契机,坚持做好检验项目质控管理,包括室间质评、室内质评等,进一步提升医院检验质量标准,目前该院参与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已全部按要求标记“晋HR”;医务科建立互认工作问题台账,联合监察室、门办等对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上报、反馈,持续改进;为强化监督管理,保障互认工作的有序推进,医院还开展了检验互认满意度调查,完善投诉举报流程,并向社会公布了反馈、投诉电话及邮箱。目前,该院参与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已有66项,累计互认人数166人,累计互认项目326项,为患者节省费用11961元。

373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卫健委、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同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话题引发了广泛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经各医疗机构申报、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评估认定,山西省目前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有373家,其中包括大医院63家、中等医院301家、检验实验室9家。详细名单可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检验结果报告单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晋HR”,作为互认项目标识,并在报告单下部注明。“晋HR”为可在全省范围内互认的检验项目。

患者在上述医疗机构做检查时,凡是结果带有“晋HR”标识的均为互认项目,在名单医院就诊时,无需重复检验。医师则应当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标有“晋HR”标识的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不得重复进行检验。接受患者已有检验结果时应在病历中记载。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并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再次检查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如: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以及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对于存在上述例外情况,需要进行重复检验的,接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加强医患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再次检查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取得家属同意,并告知所需进行的检验项目。

【责编 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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