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调委会的同志们了,是你们帮我解决了工程尾款问题”这是在2024年5月21日发自李某某女士的肺腑之言。泊头市2000余名调解员每天穿梭于小区居民之间,用脚步丈量着社区,用心守护着居民的所需所盼,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泊头市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局的指导下,紧密织牢纠纷化解“一张网”,以人民调解协会、金牌调解室、警调对接工作站、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律师代表、司法局退休老干部、民(辅)警、物业、乡贤等的作用,不断增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坚实牢靠的“第一道防线”,尽最大努力把冲突纠纷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将人民调解职能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机制,努力提高其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多方参与,共同调解的服务共同体。
在全市设金牌调解室15个,建立了一条民事民议、民事民说、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新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有影响力的金牌调解组织,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质效化。
设立了“警调对接”工作站,建立了“1+8+N”多元化调解新模式:“1”即以党建引领为中心,“8”即以“六尺巷”调解室为平台,建立与乡镇干部、法律明白人、法庭工作人员、律师代表、司法所、综合执法队、物业、乡贤共8个部门人员的协调联动,针对案件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邀请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调解,“N”即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主要针对土地纠纷、开发占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追讨薪资、邻里纠纷等类型案件,运用辖区各村委会,建立各村的N个人民调解室,有序引导当事人以非诉讼调解和案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从而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24年5月5日,金牌调解员陈庆征调解了刘某某与其家属因房屋所有权及承包地经营权发生的纠纷,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和勘测,确认并变更了相关手续,使家庭析产案成功解决,避免了家庭成员的矛盾冲突再次升级。
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加快发展法律明白人基层作用发挥,使人民调解在准确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开展法律讲座6次,普法宣传25次,受益群众4000人次,共调处各类纠纷1800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76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完的路,群众工作是一本写不完的书。“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泊头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座右铭,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人民调解的路上高举“枫桥经验”旗帜,走好为人民服务之路,为基层治理赋能献力。
【责编 李媛】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2024-06-17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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