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调整的‘一把手’,要落实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逐项对照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按时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近日,云南省贡山县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期内党组书记调整的县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对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今年年初,贡山县委巡察办梳理盘点巡察整改情况时,发现个别部门“一把手”的调整往往是影响巡察整改进度、成效的原因之一。为此,针对巡察整改期内调整“一把手”的被巡察党组织,县委巡察办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提醒新任“一把手”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握稳巡察整改“接力棒”,确保前后两任“一把手”交接后巡察整改不断档。
“收到提醒函后,我们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39条具体措施,作为‘一把手’,我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推动,逐一推进问题整改。”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说。
贡山县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采取现场集中交办、集中约谈提醒“一把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等措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并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共性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同时,紧盯巡察整改打折扣、不到位、措施不力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巡察整改期内实地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建立跟踪督查、销号督办、回访监督等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
【责编 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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