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部署,培育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市级文旅、民政部门推荐,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评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资审核,提出了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名单(共6家)。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文旅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业务咨询电话:0351-7325107
纪检监督电话:0351-7321720
电 子 邮 箱:sxwlsczt@163.com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焦煤双创基地B座8层821
附件: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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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李媛】
人民网-人民日报2022-06-22
新华社2022-05-27
北京青年报202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