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对建设美丽新西藏具有重要意义。9月4日,昌都市森林消防支队江达中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
9月4日晚,据营门警卫汇报:在中队营区前方山脚下的公路旁,听到一动物哀鸣,经前往查看发现“小鹿”后腿处露骨断裂,精神状态较差,已经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为防止过往车辆碾压造成二次伤害,值班干部决定将其带回中队处理伤口和投喂蔬菜。随后,中队值班干部第一时间与县公安局、林草局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到达鉴定后,认定这只受伤的 “小鹿”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次日,中队将“小鹿”移交至县林草局,并进行下一步检查救治。
一直以来,中队以守护藏东雪域高原绿水青山为使命,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野生动植物救助工作。下步,中队将强化职责使命,练就过硬本领,为守护藏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林麝是麝科、麝属中体型最小的一种哺乳动物,又称“南麝”等,属我国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雌雄均无角;耳长直立,端部稍圆,雄麝上大齿发达,向后下方弯曲,伸出唇外,可分泌麝香,在我国主要分布在秦岭山脉、宁夏六盘山、安徽大别山及西藏、云南、贵州等地山区。
(供稿单位:昌都市森林消防支队江达中队)
【责编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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