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但是酒后开车上路,万万“驶”不得。
节日期间,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酒驾醉驾的发生规律和特点,科学部署勤务和警力,不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采用“午间+夜间+零点”、“巡逻发现+定点严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安排警力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案例一:
2025年1月30日00时38分左右,陈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沪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新海路海兴路口南侧地段,后被民警查获。
经对陈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陈某的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5年1月21日18时许,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包临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路口闯红灯通过时,与陈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行驶过路口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受伤,上述两车受损,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伤势不重。交警现场对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1毫克/100毫克,张某系醉驾。
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负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负次要责任。
海门公安提醒:
1、在春节返程高峰期间,由于人车流量增大,部分路段可能出现拥堵。请您密切关注路况信息,谨慎选择出行路线,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您的旅途安全。在驾车过程中,请保持专注,避免分心、疲劳和超速驾驶,全员系好安全带。切记“酒后不开车”,避免酒驾风险。
2、行车时,需保持安全车距,出现拥堵和缓行时的不要随意穿插。遇到事故或故障时,请遵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原则,确保安全,轻微事故可通过12123进行视频快处。
3、恶劣天气如雨、雪、雾等条件下行驶,务必遵守“降速、控距、亮尾”的规定。通过弯道和结冰路段时,提前减速,避免急打方向和急刹车,以防车辆失控。
4、乘坐客运车辆时,请选择正规客运场站,避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避免搭乘非载客车辆或超员车辆。
5、行经农村道路行车,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道路,要减速慢行。途经穿村过镇路段,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按规定让行。
6、驾驶电动自行车请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责编 李媛】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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