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规划资源局批复了《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正式进入建设实施阶段。
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控围填海的要求,2020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建立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主要保护对象为沿海滩涂,牡蛎礁生境,以及遗鸥等珍贵、濒危鸟类重要栖息地。2023年10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和利用,对国家级自然公园规划审批作出具体规定。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是我市首个按照新规获批规划的国家级自然公园,总面积为143.0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规划期限为2022—2026年,根据海洋公园的发展现状,近期目标主要为基础管护设施建设及管理能力提升;远期规划期限为2027—2035年,以完善设施建设和提升海洋公园规范化建设能力为主要目标,以高水平生态保护促进海洋公园的高质量发展。
《规划》严格落实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修复的原则,突出自然特征和文化内涵,根据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利用强度,划定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旅游活动和资源利用,科学布局相关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记者 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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