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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全面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 2024-08-13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讯(本刊记者 雷宁伟 姜存辉)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忻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进行介绍与解读。

山西省忻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贾建军宣读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条例》的决定和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杰介绍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立法重点问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新闻中心新闻信息科科长王丽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杰指出,《条例》是忻州市人大常委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旨在解决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安全规范管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自 2018 年 5 月 1 日施行五年以来,对加强电动车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产业和技术发展,新国家标准出台,部分条款已不适应需要。当前,忻州市电动车管理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违反交通规则现象多、交通事故占比高、乱停乱放及违规充电引发火灾、部分销售者违规销售和改装、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后淘汰难等,全面修订条例迫在眉睫。

2023 年 4 月起,《条例》经历了起草、审议和修改的过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司法局完成修订起草工作,经多轮征求意见、审核、调研、修改,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经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7 月 26 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条例》共 48 条,涵盖总则、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管理、通行管理、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坚持全链条管理与突出主要环节相结合,重点明确了电动车范围、销售登记、通行消防等规范。

立法重点包括明确适用范围,仅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强化源头管理,增加销售和维修者义务,建立信息平台便利群众;坚持堵疏结合,明确政府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人为本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视消防安全,禁止多种危险充电和停放行为,规范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增加处罚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新闻发布会上,忻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全勇表示,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和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将稳妥推进过渡期政策,加强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推动“一盔一带”行动,发挥行业监管作用。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科长王金争介绍,当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形势严峻,《条例》实施后,消防救援部门将强化综合治理,明确疏堵结合理念,细化法定义务,通过强化宣传、工作指导、专项治理和责任落实,深化火灾风险治理,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调研员王晓峰表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主要开展了细化方案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合规指导、营造浓厚氛围等四方面工作。接下来,将以《条例》颁布为契机,继续加强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

【责编 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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