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滩盐场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2-11-03 17:19 作者:于利勇 李国前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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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江苏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盐城市海兴集团新滩盐场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这是该场继获评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后,第四次蝉联该荣誉称号,即连续12年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新滩盐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及集团党委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突出“培育文明风尚、构建和谐新滩”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明确创建责任,细化创建目标,丰富活动载体,厚植文明沃土,职工群众文明道德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文明创建没有终点。新滩盐场将以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创新管理服务理念,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推动全场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历史进程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责编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