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盱眙法院向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督促债务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务人收到告知书后,将欠付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从申请执行人递交执行申请到履行完毕仅用时2天。鉴于债务人已履行完毕,该院向其出具《自动履行完毕证明书》。
盱眙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途径,建立执前督促及和解履行程序,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影响。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执行立案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向义务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是盱眙法院探索“执前督促及和解履行程序”的创新举措。该项举措的推出,在深化执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责编 丁鹏】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2024-08-05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2024-11-28
《中华英才》半月刊网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