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红波:新闻生涯20年见证中国法制进步

2020-12-2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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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出家当记者,长年奔波在法制报道第一线

▲大量经典佳作令人惊心动魄表现记者良知

▲新时代法治建设更加重视党的领导,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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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本范红波的新闻作品集:《一行浅浅的脚印》,重叙新闻前沿故事,揭秘法制风云变幻。作者范红波,广西北海市人,曾是《民主与法制》杂志、《法制日报·金剑》杂志等报刊资深记者,中国法学会终身会员。他的新闻经历,记录了一名法制记者亲身经历的社会变迁,见证了2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进步。

《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梁衡说:这是留在逝去的山路上的一行浅浅的脚印,印痕自然代表付出和贡献,脚窝里又积有雨水,那是一汪浅浅的遗憾。

半路出家当记者追寻公平正义足迹

范红波1983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政府财税部门业务干部、所长、主任、书记等职务;离开财税部门后,到《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法制日报》从事编采工作,历经编辑记者、记者站站长、部主任、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等职务。掐指一算20多年,这对于范红波来讲,是一条漫长而艰难跋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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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社时任社长兼总编雷晓路为优秀记者站站长范红波颁发荣誉证书

按说,他已经在财税部门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是什么缘由促使他中途转业,改行当法制记者呢?

那是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个周末,范红波下基层回来,听到一位同学因经商经济纠纷而被公安拘留的消息。他从同学家属的介绍中发现,公安人员存在随意取证、袒护一方、执法不公的问题。凭着一腔热血和正义感,他主动协助同学一家维权。其中的艰难今天已无法细说。经过近两个月的依法力争,同学终于无罪释放。这件事结束后,范红波并没有到此为止,他意识到,依法治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相对于坐机关的按部就班,他更愿意为社会公正作出一份贡献,于是决意从政府行政机关改行,加入到民主法制建设宣传事业之中。后来他到了广西,出任民主与法制社驻广西记者站站长,更是如鱼得水,长期奔波在法制报道的第一线。

谈到自己职业的选择,范红波说:“为什么选择加入我国的民主法制宣传事业?因为当年法制建设环境差,存在公安人员随意执法的现象。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热血青年,因为一片爱国的热忱和对法律公正正义的追求,才决心改行——我从来没有为此后悔。”

南湾市伤害案实话实说维护司法公正

2001年12月11日,天色阴沉,细雨蒙蒙。广西南湾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审判庭里,多家媒体记者和前来旁听的200多名群众挤满了整个大厅,旁听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审判。为什么一件普普通通的伤害案,引起上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湾市各级领导、下至普通百姓的高度关注呢?人们关注的焦点是:执法是否公正。

范红波在他的报道《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实话实说》中,对南湾市外沙桥码头发生的一起因争购海鲜而打架的民事纠纷,进行了连续的报道:包括详尽的庭审实录;包括公安部门先入为主把一方当事人强性定为“渔霸团伙”,制作空白笔录、填写虚假证词、刑讯逼供;包括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的大事化小。他和其他媒体记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写出题为《究竟谁是南湾市的黑势力?》的尖锐报道,呈送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湾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十分重视记者调查的稿件,要求南湾市中级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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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制日报社时任社长兼总编辑雷晓路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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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制日报社时任副总编辑安智光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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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制日报高级记者、《金剑》杂志社时任总编辑曹建新(左二)在浙江台州工作时合影

范红波对此案进行了跟踪报道,先后发表《南湾市执法是否公正》《法学专家对南湾中院‘蒋案’判决提出异议》《南湾市6名被劳教者状告政府》《南湾市6名被劳教者状告政府胜诉》等稿件,揭露有关法院在审理公安机关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多次违反程序,因此在广西乃至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他的报道尽管遭到某些执法部门的刁难、指责、威胁,但是在法制日报社雷晓路社长的支持下,《金剑》杂志社总编辑曹建新和作为《金剑》杂志社广西记者站站长的他顶着压力,坚守良知,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法律的尊严。他所在的《金剑》杂志一直关注着此案的进展情况。2002年5月23日,广西这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在经历了从起诉到审判9个多月的漫长等待后,6名被劳教者终于争取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6名被劳教者状告政府胜诉。范红波这组报道后来被选入《金剑》杂志年度优秀作品,成为经典案例。

《换官经济》提出建设法制政府课题

“记者范红波”再一次被读者记住并称赞,是他在2002年对广西贺山市的报道。这一年,范红波发表了一篇《换官经济》的报道,披露了贺山市政府违约、毁约的情形:一帮农民兄弟承包矿山采石,合同未到期,政府新领导换届上任就毁约,让农民兄弟重新签订合同交钱。万般无奈,他们找到了媒体依法监督政府。媒体介入后,使这个案件最后得到纠正,保护了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

范红波说,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把公权力关进“笼子”。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而所谓公正,首先是政府要公正,政府公正才能司法公正。他在这方面发表过大量有影响的报道,例如《谁为采石企业的损失埋单?》,揭露广西河港市平天区政府为了扶持一个台商企业而忽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越权行政;在《金融风暴下的一座酒店》的报道中,他揭露了广西玉流市政府将一座酒店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进行拍卖,最终只有玉流市政府一家参拍,一家举牌,并以最低价竞买成功,整个拍卖过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在《土地局长为政绩毁坏军属住房》的报道中,他反映了南红河边防某部队老战士吴福的家乡、广西海港市城区木头村住房拆除后的补偿费及宅基地问题,进而指出这是城区公路拓宽工程征地拆迁违规造成的遗留问题,直接批评该区土地局局长为求政绩,而“特事特办”,与城建部门先斩后奏,致使规划图纸与实际作业地界不清,宅基地安排和补偿金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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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时任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黄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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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南宁市原市长林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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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范晓莉

应该说,范红波作为记者是幸运的。他的报道得到了各级政府和领导同志的支持。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中,大概也只有《民主与法制》和《法制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少数记者可以这样直言不讳地、点名道姓地对地方政府甚至对政府领导人进行批评和报道。

范红波的新闻作品集《一行浅浅的脚印》一书出版后,有位当事者给他写来一封信,信中说:“感谢您当年的文章,在我们企业最困难的时候,是您用法律和新闻舆论监督,救活了我们的企业,解决了几百个员工的吃饭问题。感谢您,您的书《一行浅浅的脚印》我们都会珍藏并让子女阅读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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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浅浅的脚印》文集

让范红波感觉到欣慰的是,法制政府建设问题越来越引起中央的重视。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制记者的良知

作为一名法制记者,范红波接触到大量有损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他也能够在最近距离观察中国法制建设,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权方面的进步。

2003年范红波采写了报道《女教师的子宫是怎么丢失的》,介绍了一个令人气愤的案例。女教师冯某因子宫病变求诊,医院在手术中将她的双侧卵巢、输卵管切除竟不告知。事发后又声称是为了帮她“防”癌。实际上,子宫活体检验结果是子宫腺肌症、宫颈轻度慢性炎,不是癌症。冯老师从2002年1月起走上艰难的诉讼之路,历时一年多而得不到公正裁决。甚至连法院也不能主持公道。最后,逼得冯老师只好给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委书记及市人大、市政法委领导寄出求救信并向媒体反映请求关注。

范红波的报道综论案件情况,不仅为冯老师声张正义,而且揭露了医疗事故、医患矛盾纠纷等现象中,病患者被误诊、误手术的问题,呼吁关注医患纠纷中的弱势群体。文章在《法律与生活》杂志刊发后至今成为网络传播的热点,引起新闻界、法学界、医疗界的广泛重视。

范红波说,十八大以后,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人权保障,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第十二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人民法院自十八大以来纠正多起重大冤错案件,如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件、河北的聂树斌案件、浙江的张氏叔侄案、福建的念斌案、海南的陈满案件等。这些冤案的昭雪平反,彰显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对人权的特别保障和重视。

宣传一批好典型激发法制建设正能量

除了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揭露,范红波也以满腔的热情歌颂正气,歌颂法治秩序带来的美好生活。20多年来,他宣传了一大批维护法制、遵纪守法的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几乎采访遍驻站所在地的政府主管法制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部门负责人。在《难忘贺州难忘姑婆山》一文中,他报道了关心国家法制建设,对基层政府违法行政的问题深恶痛绝,时刻关心百姓疾苦的贺州市原市委书记黄道伟;在《殚精竭虑尽显风流》的稿件中,他报道了北海市委原常委、公安局局长黎尚军;还有《人生有梦不孤单》中的广西公安厅警卫局原副参谋长范武华,以及《厅长与民面对面》中的广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陆炳华等一大批先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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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与生活》杂志社时任社长兼总编辑马竞在广西桂林工作调研

20多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范红波见证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尤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的理念和成果感触颇深。“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相对于此前的法治有什么区别呢?他感到,最大的发展就是更加重视党对法治的领导,更重视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更加重视控制公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加重视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在他文集后记中,他对自己保留着一份清醒,他说,我还是那个范红波,一个普通的“新闻老兵”。中国的法治进步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党的领导,新闻舆论的监督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

在新闻界,记者的新闻作品通常被称为“易碎品”,而范红波的作品却成为法制新闻史上的一个个路标。在全国知名的中央法制报刊记者中,他的名字闻名遐迩。在一次聚会活动中,主持人介绍他是法制日报《金剑》杂志社副总编辑兼记者站站长,范红波站起来自我介绍说:“记者范红波”,随即引来满堂掌声。很多人知道范红波这个名字,不是因为他是副总编辑,而是因为他是“记者范红波”。

范红波对记者这个头衔看得很重。他虽然不是大学科班出身,但颇具政治敏感性和写作才华。在他的勤奋努力之下,诸多文章被全国其他报刊和百度、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腾讯网、搜狐、网易等多家网站广泛转载,并且被收录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期刊数据文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法制日报》高级记者、编委办主任郑永节对范红波的评价是:一个法制记者应该是一个集法制通识和新闻基本理论,能够沉入基层,诠释事件本质的文化人。范红波不但用勤奋支撑了他的爱好,而且在艰难的跋涉中逐步成长为一个在全国小有名气的中央级法制报刊记者,唯一能靠得住的是勤奋。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司法部原副部长刘飏说:范红波同志虽然是半路出家,但他却比很多科班出身的新闻记者做得更好,能在社会的基层挖出惊心动魄的新闻。他像一匹不知疲倦的黑马,始终站在历史的前沿,观察社会思考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推动我国民主法制事业不懈努力。

(注:文中有的地名人名采用了化名)

 人物简介

范红波,汉族,1964年8月生,广西北海市人,中国法学会终身会员,中央法制报刊资深编辑记者。1983年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政府财税部门所长、主任、书记等职务。后转入民主与法制社、法制日报社等中央法制报刊工作,历任编辑记者、部主任、记者站站长、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等职务。先后发表深度法制报道文章数百篇,作品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入“中国期刊数据文库”。

(2019.01.16 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