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俏彬: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前瞻

2021-06-08 14:41 作者:宋伟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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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英才》半月刊网讯(宋伟)6月6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的“首届数字经济创新人物高峰论坛启动仪式暨数字化人才培养战略研讨会”上,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博士生导师冯俏彬教授出席仪式,并热情分享了关于“数字经济税收制度”的主题演讲。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化转型驱动着生产、生活发生重要变化,同时社会治理方式发生重要变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数字化人才发展战略进程,探讨中国数字人才战略与培训方向。

该次研讨会由《中华英才》半月刊社、《行政改革内参》杂志社、中国流通行业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数字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

冯俏彬指出,我国数字经济税收工作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数字经济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在当前形势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更为迫切,所以,致力于促进经济转型是重中之重,通过一系列政策改革,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冯俏彬表示,伴随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数字经济的规模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4.5%至15.5%之间。其中,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中国拥有10亿网民,是全球数字经济的最大市场之一,数字经济将会成为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民族复兴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传统税收制度发起很大挑战,传统的税收征管不再适应数字时代要求,对传统税收管辖权、税收收入归属形成严重冲击,增值税不适应数字经济下的产业融合趋势,企业、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略显不足”,冯俏彬说。

“大家现在提到数字税时,概念是混淆的,到底是对数字经济收税、还是对数字公司收税、还是对数字服务收税?”对此,她指出:目前,我国处于数字经济时代,所谓数字经济就是以数据为主要生产要素的经济,生产要素本身就是税收的征收对象,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是纳税主体,主体要素决定主体税种。

最后,冯俏彬指出,构建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国际与国内并重、效率与公平兼顾、先破后立、不破不立、与既定税改衔接。

【责编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