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红色基因在警营代代传承

2021-05-06 11:07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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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3月22日习近平在福建调研时,又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针对性。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公安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上,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牢记性质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发扬革命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而不懈奋斗。

一、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公安队伍就是要从党的非凡历程中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

“知所从来,方明所去”。我们党的历史,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一百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培元固本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之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之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助于拓展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性、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性、中国革命道路选择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艰巨性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理解,有助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党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运动规律认识得越深刻,理想信念就越坚定。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接续奋斗的历史进程中,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获得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依然要靠全党全国人民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强的革命意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的:“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公安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一支政法队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必须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弄清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公安民警以史为镜、以史明志,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二、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艰苦奋斗、开拓奋进的精神谱系,我们公安队伍就要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鼓起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

在一百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形成了一系列伟大精神,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为我们立党兴党强党提供了丰厚滋养。这些宝贵精神集中体现了党的坚定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作风,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牺牲奉献、开拓进取的伟大品格。崇高的精神追求,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和巨大优势。其中,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教育引导全党大力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公安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纪律部队,其根源在部队,其灵魂在红色,因此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锤炼从政治上看问题的能力。公安机关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党史、传党史,将党的理想信仰、初心使命、红色基因等传播到全体党员民警心中,让党史学习教育活起来,不断提升吸引力与感染力,做到明方向、识大局、知分寸,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鼓起公安队伍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

三、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公安队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能力水平。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百年大党之所以能风华正茂,永葆年轻,根本原因就在于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既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主动学,带着问题学,从党史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又要注重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公安工作点多线长,公安队伍来自百姓。公安机关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汲取感恩人民的深切情怀和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根本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心甘情愿、无私奉献、踏实肯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学习党史的过程中要突出成果转化,勤于思考,从自身工作出发,把学习党史同总结过往经验、谋划改革发展、推动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史学习的“转化率”,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把感悟党史的精神力量转换为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工作动力,把智慧经验、总结教训转化为斗争本领,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作者为扬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卞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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